為幫助經濟有需求之勞工朋友,本局辦理「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」,相關說明如下:
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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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間及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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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申請期間:預計為100年12月下旬。
(二)申請方式:為方便有需求勞工之申請,提供網路、臨櫃及郵遞等3種方式擇一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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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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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額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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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貸款總額度:新臺幣200億元為原則。
(二)每人最高貸款金額:新臺幣10萬元。 | ||
三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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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貸款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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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生活困難需要紓困者。
(二)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且正在加保中者。 (三)無欠繳勞工保險費者。 (四)未借貸本貸款者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。 | ||
四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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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期限及還款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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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貸款期間3年,得提前償還本金及利息。
(二)第1個月起到第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,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惟被保險人有未清償之本貸款本息者,應自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得領取勞保給付之金額,依「勞工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及貸款本息扣減辦法」第7條及第8條規定辦理扣減。 | ||
五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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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利率及攤還本息:貸款期間利率依立法院決議,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,實際利率視開辦當時利率而訂,以100年貸款利率1.53%為例(如借款10萬元,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28元,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,400元),以勞委會公告內容為準,嗣後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公告調整。
農曆春節將至,有需要疏解緊急困境的勞工朋友們,不用擔心!讓土地銀行來協助您渡過難關!該行為善盡社會責任,自100年12月2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,受理期間及方式如下: 一、網路申請:100年12月23日至101年1月6日二十四時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 二、郵遞申請:100年12月23日至101年1月6日止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。 三、臨櫃申請:100年12月23日至101年1月6日止(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。星期六、星期日不受理)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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